本公司致力於與全球知名品牌建立穩定、互信的合作關係,透過制度化的供應商管理流程,確保產品品質、交期、服務與合規性,確保供應商遵循公司管理辦法,落實誠信企業經營及永續發展之目標。
一、適用範圍及管理原則
|
分類 |
合作模式 |
特徵 |
管理方式 |
|
品牌原廠供應商 |
長期代理/授權合作 |
國際/區域性品牌商,提供原廠產品與售後支援 |
重視品牌協議與產品認證,依品牌端提供之合規文件執行管理 |
|
通路批發供應商 |
採購訂單/配銷模式 |
國內外大型供應商,依市場需求進行採購 |
以品質穩定與交期準確為管理重點,要求提供品質與合規聲明 |
|
委託服務商 |
委託服務合作 |
協助商品進口、物流、報關與資訊處理 |
以作業流程合規、資料完整為基準,定期核對作業履約狀況 |
|
協力廠商/維修商 |
專案/外包合作 |
協助產品維修、技術服務、配件加工等 |
透過合約條款控管,重視消費者服務品質與保固履行責任 |
二、供應商管理機制:
- 合作前評估與資格認定:提供合法文件、品質認證、聲明書。
- 合作契約管理:合約條款訂定ESG責任與違規處置。
- 替代式監督機制:年度自評表、文件審查、線上會議等替代稽核方式。
- 定期評估各供應商之配合狀況及品質,作為後續評估繼續合作關係之依據,以適時更新「合格供應商名冊」。
三、供應商永續發展管理核心要求與原則:
本政策之要求主要依循環境(E)、社會(S)、公司治理與道德(G)三大面向,並參考國際標準(如RBA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準則)。
環境責任(Environmental Responsibility)
|
編號 |
項目 |
供應商要求 |
|
E1 |
綠色產品與設計 |
產品須符合相關環保法規,並鼓勵採用綠色設計原則,包括節能、使用再生/可回收材料、易於拆解、減少包裝。 |
|
E2 |
能資源管理與減碳 |
應量化、監控並致力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包括供應商自身營運及產品相關的碳足跡),並節約能源與水資源使用。 |
|
E3 |
有害物質管理 |
必須遵守限制使用有害物質的法規。 |
|
E4 |
廢棄物與電子廢棄物 |
應有效管理並減少生產與營運過程中的廢棄物,特別是電子廢棄物,確保其妥善回收與處理。 |
社會責任與人權(Social Responsibility & Human Rights)
|
編號 |
項目 |
供應商要求 |
|
S1 |
勞工權益與人權 |
承諾維護基本人權,嚴禁任何形式的歧視、騷擾、虐待或不人道對待。 |
|
S2 |
禁止強迫與童工 |
嚴禁使用強迫、抵債或非自願勞動,且不得僱用任何未滿法定年齡的童工。 |
|
S3 |
工時與薪酬 |
須遵守當地所有工時及薪酬相關法規,確保提供法定最低薪資、加班費及休假權益。 |
|
S4 |
健康與安全 |
必須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並採取有效措施識別、評估與控制潛在的職業危害。 |
|
S5 |
衝突礦產 |
承諾不使用來自衝突與高風險地區且對人權造成負面影響的礦物,並提供盡職調查報告。 |
公司治理與商業道德(Governance & Ethics)
|
編號 |
項目 |
供應商要求 |
|
G1 |
誠信經營與反貪腐 |
必須以最高標準的誠信經營,嚴禁任何形式的貪腐、賄賂、回扣、舞弊行為,並承諾不提供或接受不當利益。 |
|
G2 |
公平競爭與反壟斷 |
必須遵守所有相關公平交易與反壟斷法規,不得從事價格操縱或壟斷市場等行為。 |
|
G3 |
資訊安全與隱私 |
必須建立有效的資訊安全管理系統,保護本公司及客戶的機密資訊與個人數據,確保數據隱私。 |
|
G4 |
法規遵循 |
必須遵守所有與其營運、產品、服務相關的國家與國際法規。 |
四、供應商永續管理能力自評結果
本公司奉行「供應商為合作夥伴,推動長期協作」之政策,透過合作前之評鑑及資格審核、契約條款訂定 ESG 責任與違規處理機制,以及年度自評、文件審查與線上會議等替代稽核方式,全面掌握各供應商之配合情形及品質表現,據以評估後續合作關係,並適時更新「合格供應商名冊」,確保供應鏈的持續優化與責任落實。
2025年供應商永續管理能力自評結果:
本公司重視供應商永續管理,著重於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面向,每年以問卷方式發送給供應商回覆,再依據供應商自評等級及風險性分析,提出相關之因應措施。
永續供應商自評等級與因應措施
|
評比等級 |
分數 |
因應措施 |
|
GOOD |
90-100分 |
維持目前作業,持續交易穩定代理經銷。 |
|
SATISFACTORY |
80-89分 |
維持目前作業,但請供應商持續強化。 |
|
NEEDING IMPROVEMENT |
70-79分 |
向供應商提出需改善之ESG。若連續二年評比總分介於70-79分,討論採購量配比。 |
|
SIGNIFICANT DEFICIENCY |
70分以下 及未回 |
向供應商提出需改善之ESG。若連續二年評比總分低於70分,於風險管理小組討論是否停止採購或取消其合格供應商資格等相關措施。 |
2025年度永續供應商自評自評結果:
|
評比等級 |
分數 |
家數 |
|
GOOD |
90-100分 |
57 |
|
SATISFACTORY |
80-89分 |
15 |
|
NEEDING IMPROVEMENT |
70-79分 |
3 |
|
SIGNIFICANT DEFICIENCY |
70分以下 |
2 |
|
|
未回 |
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