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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公司章程規定設置董事七至九人,任期三年,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候選人名單中選任,連選得連任。本公司董事會目前為7席,其中獨立董事占四席。
本公司董事會設有以下之功能性委員會,各委員會透過分工合作之方式,積極強化董事會職能,以落實公司治理。
(一) 為健全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制度,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及主管機關頒訂之相關法令,於2020年2月27日經董事會通過成立薪酬委員會,並由四席獨立董事組成委員會。
(二) 為落實公司治理精神,本公司於2020年2月18日股東臨時會提前改選全體董事後,依證券交易法及公司法相關規定,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
(三) 此外,本公司依照相關法規,於各次董事會後及時將重要決議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以達資訊充分揭露及保障股東權益。
董事績效評估
本公司訂有「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衡量項目包含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董事會組成與結構、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等五大面向。
評估結果分為五個等級:優良、良好、標準、待加強、差。